2008年3月2日 星期日

[Steve] 網路造就巨大世界的變革、最振奮人心的廣告時代

網路造就巨大世界的變革,也造就最振奮人心的廣告時代。 by Erik Vervroegen

果然是創意十足的總監。這次講座開頭便以『廣告告別式』的聳動標題開始進入主題。
主講人-智威湯遜的創意總監 Richie-於廣告界闖蕩17年,以不自我的觀點,倒從世界廣告大師的眼光來看待什麼叫做廣告?並得出廣告就是:什麼都是廣告。(萬物皆廣告)
其實這次最主要的目的不是去學如何『廣告』,而是學從廣告人的思維來看事物,說穿了~就是學著用跳脫以往習慣、跳脫用眼睛看世界,以觀察力、想像力來綜觀人、事、物。(創意=觀察+想像)
觀察力的方向:行為、形狀、現象。

為了怕太理論,整堂課直接用廣告來教廣告(唉唷,蠻屌的喔!)
學生當然是在歡笑、驚訝中學習、也學的快,我私下作筆記觀察每支廣告背後的想法、他為什麼要這樣詮釋?
整理出了一些精華:

◇現代人慢慢的從看電視變成『聽電視』。聽到有趣的才會把眼球放在螢幕前,不然都是在電腦前對看居多,所以企業識別(CIS)開始強調音效識別,以促進『品牌』之響亮。

◆從顧客的生活習慣找出溝通方式,任何與他們接觸得到的都是元素。

◇運用一切的媒體或能見物來傳達。(如河下的大石頭被KUSO成一顆大骰子)

◆用文字來表達實物,如賓拉登的臉僅用ALIVE便能繪出,當然還需要注入創意力。

◇培養獨立思維,作出『原創性』。(創造前所未見的作品來啟發大眾,不因別人作品啟發你的創意。)

◆可從『質的改變』表達出一樣的量(From Honda 口技廣告)

◇未來的行銷只要有感動力(之前暢銷某書籍),就能征服觀眾(觸動式行銷Activation),而讓觀眾參與廣告(讓觀眾體驗)也是個手法。

◆最陌生的,一定是最獨特的; 最熟悉的,不一定最好(就是要創新再創新),經驗只是工具、唯有用更新奇的角度才能更有力的說服顧客。

◇呈現生活中不能見之能見或未見。(表達出眼球無法看到的事物)

◆品牌具有『品牌個性』與『品牌價值』。

◇先鎖定要表達的族群,在拿捏顧客是否懂與不懂的尺度,是否需要一段引導才會更能體會所要表達的想法。
看到這也累了,來放一段坎城銀獅獎的傑作(其實金獅獎也是無庸置疑的),極低成本卻達到超高觀眾群的廣告。
http://www.canneslionslive.com/film/win_3_2_03244.htm
共六集,看他如何為了招募會員順利的以加入會員就能讓他植髮的騙錢廣告: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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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good !